棉花品级检验 马克隆值检验
1.试验试样
(1)按照GB/T6097—1985的规定或有关方面事先的协议,取出足够的试验样品。
(2)将抽取的试验样品用原棉杂质分析机除去杂质,调湿后按该仪器指定的重量称取两三份试样,称重精确度为试样重量的±0.2%。
2.检验顺序
(1)试验前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做必要的调整。取覆盖待测样品范围的高、中、低三种不同马克隆值的校准棉样校准仪器,每种校准棉样至少试验两个试样,以检查仪器的调整是否正确,给出的试验结果是否在正确水平。
①如果每种校准棉样中两个试样的平均结果和标准值之间的差异不超过±0.10马克隆值刻度单位,仪器符合要求。
②如果经过复试其差异继续大于±0.10马克隆刻度单位,就再次调整仪器,并重复上述校验程序,或者在已确定的差异的基础上,对以后试验的样品的试验值加上适当的修正值。
修正值=被测量样品的标准值-测量结果
(2)将试样分几次均匀装入试样筒,切勿丢失纤维,将压缩活塞锁插在固定位置。
(3)让气流以适当的流量或压力通过试样,在仪器流量计或压力计的刻度尺上记下读数,精确到±1%。
(4)一份样品试验两个试样,如果这两个试样的马克隆值差异超过0.10,则从同一样品中再测一个新试样,由三个试样计算平均值。
3.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1)对于刻度尺以马克隆值分度的仪器,则计算这一样品测试的全部试样的平均值。如果必要,考虑检验顺序中所述的修正量。报告的结果修约到0.1马克隆值。
(2)对于刻度尺不是以马克隆值分度的仪器,则把预先确定的换算曲线或统计关系换算成马克隆值,再按上条所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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