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检验取样 仪器化公证检验取样
1.取样方法
仪器化公证检验采纳逐包取样的方法。取样方法是:取样人员在(227±10)kg棉包的两侧,用双手将打包机切割装置切好的样品从连接部分的根部取下。每个切割样品长260mm,宽105mm或124mm,重量不少于125g。
取样时,将每个切割样品按层平均分成两半,其中一个切割样品中对应棉包外侧的一半和另一个切割样品中对应棉包内侧的一半合并形成一个样品,剩余的两半合并形成另一个样品。
棉花样品应保持原切取的形状、尺寸,即样品为长方形且平坦不乱。
2.取样注意事项
(1)取样时要注意保持自动切割样品的尺寸和形状不变,严禁进行任何修饰。
(2)取样员将该包棉花的初始信息条码卡分别夹入两个样品中间,将其中的一个样品作为仪器化公证检验样品。应将每个仪器化公证检验样品条码卡夹入样品两层之间,沿纵向卷紧后逐一套入包装小袋,再装入统一规格的仪器化公证检验样品包装袋中。每个样品包装袋中样品卡的流水包号应连续,包装袋应印有整理企业名称、“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专用样品袋”字样和包装袋编号。每个包装袋能容纳30个样品。另一个样品由企业作为留样妥善保存。
(3)每个包装袋内的样品必须属于同一个检验批。每个装有样品的包装袋都需放入填写检验批号、样品数量和包装袋编号的样品卡,并按检验批集中存放。检验批是指同一子棉大垛、同一天、同一条生产线整理的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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